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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室使用管理办法

一、信息共享室包括:

视听音乐坊(武侯校区教学楼7楼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内)

艺术设计坊(新都校区图书馆3楼教参阅览室内)

文街墨巷(新都校区图书馆3楼艺术借阅室内)

二、开放时间:

视听音乐坊:周一至周五 8:30-12:00 , 14:30-17:30

艺术设计坊:周一至周五 9:00-15:00

文街墨巷:周一至周五 9:00-15:00

三、读者3人以内可预约文街墨巷(仅限教师预约),3人及以上团队可预约视听音乐坊或艺术设计坊(教师、学生均可预约)。预约方式包括网络、电话或现场预约。若约定时间点15分钟后仍未到场,则需重新预约使用时间。每次使用时长不超过2小时。

四、使用者应遵守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

五、使用者应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用纸张等物遮盖巡视窗。室内设施、设备及物品若有损坏,应进行赔偿。

六、若需使用图书馆投影仪,应提前提出申请。

七、使用完毕后,须经工作人员检查,并归还所借物品及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