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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证照片采集入口

借阅证的办理及挂失

一、借阅证办理对象

1、在校学生、在编及人事代理教职工。

2、短期在本校任教、工作和派来本校进修的人员。

3、校内教学和科研部门,因承担科研课题对文献有特殊需求的集体。

二、负责借阅证办理部室

锦江校区图书馆--8楼艺术借阅室   

新都校区图书馆--2楼报刊阅览室

三、借阅证办理流程:校内读者B证明和集体借阅委托书模板

    (一)入校新生

   1、新生在图书馆规定的时限内在网站上,提交电子照片及相关信息。

   2、提交时限截止后,锦江校区艺术借阅室和新都校区报刊阅览室人员分别对提交的照片质量进行审核,通知不符合要求的学生重新上传,周期原则上为两周。

   3、审核结束后统一将所有照片及信息打包传递给制作商制证。 

   4、借阅证制好到馆后通知各院系领取。

   5、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照片的,新生统一办证时将不予办理。后期单独办理(按补办流程进行)则须等待二个月才能拿到借阅证,且期间不能借书。

(二)在编及人事代理教职工

1、准备好身份证明材料(工作证)。

2、提交1寸彩色证件照。可采取网站上提交电子照片、现场拷贝电子照片或直接交已冲洗好的照片(后两种方式在现场审核时提交)。

3、携带身份证明材料(未采取网站上提交电子照片的需同时携带电子照片或已冲洗好的照片)到达借阅证办理指定部室,进行身份审核和照片审核。身份证明材料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告知读者。

4、审核通过后将照片和制证信息表发给制作商。原则上每月的月初和月中发给制作商制作。

5、读者自行领取借阅证。

(三)短期在本校任教、工作和派来本校进修的人员

1、准备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证明(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鲜章),模板点击链接查看。

2、办证其他流程与(二)中2、3、4、5一致。

(四)校内集体借阅

1、准备好集体借阅文献委托书(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鲜章),模板点击链接查看。

2、委托书上的指定的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或工作证)到借阅证办理指定部室,进行审核和办理借阅证。

如委托人已有借阅证审核通过后只在金盘系统上作相应设置;如委托人没有借阅证组需以委托人身份办理借阅证。

3、办证其他流程与(二)中2、3、4、5一致。

四、借阅证补办流程

1、准备身份证明材料。(学生证、工作证或身份证原件)

2、准备1寸彩色证件照。如首次办证时采用网站上提交照片的只需现场审核时告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可从系统里调出使用,无需再次提交照片;如没有通过网站上提交过照片的,可采取网站上提交电子照片、现场拷贝电子照片或直接交已冲洗好的照片(后两种方式在现场审核时提交)。

3、携带身份证明材料(未采取网站上提交电子照片的需同时携带电子照片或已冲洗好的照片)到达借阅证办理指定部室,进行身份审核和照片审核。身份证明材料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告知读者。审核时如发现是新生统一办证期间未办理的需另作记录,在后期制证期限上加以限制。

4、审核通过后将照片和制证信息表发给制作商。原则上每月的月初和月中发给制作商。

5、读者自行领取借阅证。

6、借阅证补办不再收取费用。

五、借阅证挂失

借阅证遗失请及时到锦江校区图书馆8楼艺术借阅室或新都校区图书馆2楼报刊阅览室办理挂失,挂失时请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的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