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1833-1897德国古典主义最后的作曲家,出身于汉堡的一个音乐家庭。一生交游颇广,尤其得到舒曼夫妇及约·阿希姆赏识与支持,是创作与演奏并重的作曲家。勃拉姆斯的作品兼有古典手法和浪漫精神,极少采用标题,交响作品中模仿贝多芬的气势宏大,然而笔法工细,情绪变化多端,时有牧歌气息的流露,仍带有自己特点。他的作品中有很多都是世界名曲,与巴赫,贝多芬并称德国音乐史上的B” 他重视奥地利民歌,曾作有九十余首改编曲;所作形式繁多的重奏曲提高了室内乐的地位。他还作有二百余首歌曲、一批钢琴小品与主题变奏曲、协奏曲,其中以《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最为著名。 他的四部交响曲有很深的音乐造诣,但晦涩难懂,其中《第一》和《第四》最为有名。他的《匈牙利舞曲第五号》是雅俗共赏的作品。

    勃拉姆斯的创作于生活是与19世纪下半叶极其复杂矛盾的德奥现实相联系的,尽管时代和阶级给他的创作带来局限,但他仍能在这种情况下继承古典传统,汲取浪漫主义精华,写出有创造性的、有个性的、表达了强烈民族情感和爱国思想的优秀作品,并成为19世纪下半叶德国音乐文化中的一位杰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