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将于2007年10月15日至25日在中国厦门举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承办,比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比赛评审委员会由国际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

    参赛者不限国籍,凡年满17—32岁(1975年10月15日—1990年10月15日出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共分三轮进行。进入半决赛人数不超过12人,进入决赛人数不超过6人。比赛组委会全权负责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录像、获奖选手音乐会以及其它相关活动。所有音像制品的版权属于比赛组委会,不向选手另付报酬。

一、报名及参赛有关事项:

1.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或从比赛官方网站上下载),附交所要求材料,于2007年6月10日前,以邮递(邮戳日期为准)或送交方式向比赛组委会报名。随同报名表需附以下材料:

*近期半身照片3张(4×5cm),黑白演出照片2张(8×10cm,适合印刷用)。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本人简历和接受专业教育的毕业证书(影印件)或在学证明书及一位音乐家的推荐函。无专业学历者,需提交两位音乐家的推荐函。

*由本人签字及一位音乐家签名证明属实的近期演奏的录像DVD或录像带一盒。曲目要求如下:

(1)技巧性练习曲两首,其中一首为肖邦练习曲

(2)巴赫:《十二平均律钢琴》前奏曲与赋格一套

(3)古典奏鸣曲第一乐章

(4)自选乐曲一首(10分钟左右)

请将报名材料寄往如下地址:

    第四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厦门)组委会中国厦门市公园南路11号玉滨城B幢邮编:361003

    附:报名表格填写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齐全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材料不予退还,选手应自行备份所寄申请材料。比赛组委会为选手材料保密,并有权要求选手补充材料。

2.比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预选,以确定报名者的参赛资格,并将结果于2007年7月10日前以传真、邮递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报名者。报名者接到比赛组委会确认参赛资格的通知后,应于2007年8月10日前(以比赛汇款日期为准),电汇或邮汇60美元(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按外汇比价付人民币)的报名费至:

人民币汇款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厦门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8331020111007086

户名:厦门市文化局重大艺术活动办公室

美元汇款帐户:

开户银行:BankofChinaXiamenBranch

帐号:840008500408096014

户名:xiamenshiwenhuaju

zhongdayishuhuodongbangongshi

银行代码:BKCHCNBJ73A

3.比赛组委会收到报名费后,将于20天内通知参赛者,确认其参赛资格。

4.参赛者本人应于2007年10月13日至14日抵中国厦门在比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

5.参赛者出场顺序由抽签方式决定,抽出的顺序贯穿整个赛程。参赛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6.比赛一律背谱演奏。演奏曲目的顺序和乐曲中的反复由选手自行决定。

7.参赛者的曲目如有更改,必须在2007年8月20日前向比赛组委会申报。比赛期间不得临时更改曲目。

8.对参赛者的旅费及食宿规定如下:

*凡被确认参赛资格的,来自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地区的选手可得到比赛组委会500美元的旅费补贴;来自亚洲各国及中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选手可得到250美元的旅费补贴;

*参赛选手在比赛前两天(2007年10月13日)起至比赛结束(2007年10月25日)的食宿费按下列规定由比赛组委会负担:

参加初赛者:至初赛结束翌日上午

参加复赛者:至复赛结束后第三日上午

参加决赛者:至颁奖典礼结束翌日上午

*参赛选手陪同者的旅费、食宿及交通费等一律自理,比赛期间的食宿可委托比赛组委会代为安排,但仅限于比赛组委会指定的饭店或旅馆。

二、设奖名次及奖金数额:

第一名:30,000美元

第二名:20,000美元

第三名:10,000美元

第四名:8,000美元

第五名:6,000美元

第六名:5,000美元

中国作品优秀演奏奖2,000美元

三、比赛曲目:

初赛:总时间为25—35分钟

1.巴赫:《十二平均律钢琴》前奏曲与赋格一套。

2.一首技巧性练习曲,选自肖邦作品10号(除第3、6、9首外)或作品25号(除第1、2、7首外)。

3.一首技巧性练习曲,参赛者任选除肖邦外任何作曲家的作品。

4.一首完整的古典奏鸣曲,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和舒伯特。

半决赛:总时间为55—60分钟的独奏会,其中包括:

1.一首中国作曲家为本届比赛而作的独奏曲(约5—7分钟),乐谱将在比赛开始前三个月寄给参赛选手(同时也可通过比赛官方网站下载)。

2.50—55分钟的独奏会,曲目自选。(不得重复初赛曲目)。

决赛:

1.一首莫扎特钢琴协奏曲,选自作品K271,K466,K467,K491,K537,K595.

2.一首钢琴协奏曲,选自

贝多芬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37

G大调第四钢琴协奏曲OP.58

降E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OP.73

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1

F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21

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

舒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54

勃拉姆斯D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15

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83

柴科夫斯基降B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23

拉赫玛尼诺夫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8

D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30

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OP.43

普罗科菲耶夫降D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0

C大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26

附注:对本章程如有疑义,以中文版为准。

重要日期:

2007年6月10日申请截止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007年7月10日通知预选结果

2007年8月10日支付报名费截止日(以汇款日期为准)

2007年8月20日曲目更改截止日

2007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在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

2007年10月15日比赛开始

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 初赛

2007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半决赛

2007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决赛选手与乐队排练

2007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 决赛

2007年10月25日颁奖仪式暨获奖者音乐会,闭幕式

第四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厦门)评委会

评委会主席:

——鲍蕙荞(中国)

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评委(按字母顺序排列):

——安德鲁•伯纳塔(意大利)

布索尼国际钢琴比赛艺术总监——陈宏宽(美国)

上海音乐学院钢琴系主任——邓泰山(越南)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音乐系教授——吉耶尔莫•冈萨雷斯(西班牙)

皇家马德里音乐学院教授

西班牙哈恩国际钢琴比赛评委会主席——加利•格拉夫曼(美国)

柯蒂斯音乐学院前院长——安德烈•亚辛斯基(波兰)

第十四届肖邦国际钢琴比赛主席——佛拉基米尔•克莱涅夫(乌克兰)

克莱涅夫国际钢琴比赛创始人及艺术总监第十二届柴科夫斯基国际比赛钢琴组评委会主席——郭嘉特(中国香港)

香港演艺学院钢琴系主任——中村弘子(日本)

滨松国际钢琴比赛艺术总监

滨松国际音乐学院院长——埃纳•斯丁•诺克拉贝格(挪威)

格里格国际钢琴比赛评委会主席

挪威音乐学院教授——沃伦•汤姆逊(澳大利亚)

悉尼国际钢琴比赛艺术总监——杨峻(中国)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艺术总监:吴祖强

艺术顾问:周广仁

联系地址:

第四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厦门)组委会

中国厦门市公园南路11号玉滨城B幢

邮编:361003

电话:0592—2025125/2020127

传真:0592—2025200

邮箱:office@cipc.cc

网址:http://www.cipc.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