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附中学生是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希望电子阅览室开设绿色通道,方便附中学生查阅资料和学习

答复:今年三月份之前,考虑到附中学生利用互联网的实际需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允许附中学生上网,每天限定两小时,并严格控制上网内容。但三月初有一名成都晚报记者前来采访,声称有学生家长投诉电子阅览室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记者最初还采用了暗访的形式,好在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有完整的制度和规范的管理,使得该记者基本无法找到电子阅览室管理漏洞。图书馆经过研究,认为必须彻底执行国家关于未成年人上网的规定,完全禁止附中学生上网,以确保评估之前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正常运行,避免任何影响学院形象的情形出现。另一方面,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如果附中学生确需查找互联网资料或者利用图书馆电子资源,可以在附中教师带领下前来电子阅览室使用。

问题2图书馆管理不合理,工作人员应排班吃饭值班,以保证阅读

答复:图书馆开放时间是经过充分调研,根据读者需求并结合图书馆实际制定的,外借部门周一至周日开放,仅中午和晚上吃饭时间分别关闭2小时和1个半小时;阅览部门周一至周日上午9点至晚上10点连续开放,中午和晚上吃饭时间均不关闭,能够满足绝大部分读者的阅览需求。

问题3书籍摆放混乱,电脑搜寻书籍摆放的位置与实际摆放位置不一致

答复:图书馆外借室采用全开架方式,读者可以自由查找所需图书,选择室内阅览或者外借。但由于外借室图书超过40万册,再加上读者阅览图书后不按要求放回原处,以及工作人员数量有限(每班次二人)等原因,不能完全避免部分图书位置摆放差错的情况。图书馆将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对读者的引导,充分利用图书馆志愿者和读者协会会员的协助,尽量保证图书正确放置,方便读者利用。

问题4杂志更新慢

答复:由于通过邮局办理的期刊订购服务质量、期刊到刊率均不佳,图书馆通过专业的期刊服务公司订购期刊,最近一段时间由于期刊公司内部原因,出现了到刊不及时的情况,图书馆已经对此提出警告,要求期刊公司尽快进行整改,确保及时到刊。

问题5借阅书刊丢失后,赔偿价格太高(通常是原价格的5倍)

答复:图书馆图书遗失赔偿的标准由图书馆制定,并经学院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批准,自新都校区分馆开馆以来即张贴在图书馆大厅,图书馆还通过多种方式,向读者广为宣传。图书遗失赔偿的目的是约束读者爱惜图书,保证图书的安全,保证学院财产不受损失。在实际工作中,图书馆工作人员总是从读者角度出发,首先要求读者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归还,图书馆免费进行图书加工,不收取任何费用,实在无法购买的,根据图书实际,一般选择低倍数赔偿(最低3倍)

问题6专业书籍不能外借

答复:图书馆除了教参阅览室2万册图书外,其余所有综合类、艺术类图书,均可外借。每种艺术图书均保存一册在教参阅览室,当该种图书在艺术外借室借完后,读者可以在教参阅览室进行阅览或者复印。

非常感谢读者提出的问题,图书馆将本着读者第一的精神,不断改进图书馆工作,也欢迎读者以各种方式,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为加强读者与图书馆的联系,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图书馆将于425日召开读者座谈会,让读者与图书馆服务部门面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听取读者对图书馆工作和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充分介绍图书馆印刷资源和电子资源,欢迎各位读者参加。

四川音乐学院图书馆新都校区分馆

200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