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作为一种音乐,它主要起源于黑人的"节奏布鲁斯"音乐,并由白人参与演奏,演唱后才被西方社会真正接受;但,摇滚乐,作为一种文化,它所反映的便是整个西方社会。
一、 摇滚乐,一种充满诱惑力而又颇受争议的大众文化
A: 章雷 B:王晓峰
A: 摇滚乐从它诞生到今天已整整40年了。40年间,摇滚乐象蔓草一样在世界上繁衍,它比任何一种文化都更具吸引力和渗透力,它改变着一代代西方青年人的心态、生活方式,乃至整个世界的流行文化。让我们看看这样的事实:一个宣称不愿生活在没有"猫王"世界的青年,闻知"猫王"猝世,便以自杀殉葬;当约翰.列侬被刺杀之后,西方各国元首象对待一个政府首脑的去世一样发出唁电;当一支重金属乐队在美国某座城市演出时,竟导致六百多辆汽车的大堵塞。这一切都是那么不可思议。也许这就是摇滚乐的魅力所在。40年来,摇滚乐在它的震耳发聩的音乐声中,导演着一幕幕人间悲喜剧。
B: 的确,摇滚乐作为一种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已成为现代西方青年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因如此,摇滚乐方得以壮大发展。摇滚乐象一枚多棱镜,反映出西方社会生活中色一个个侧面,既让人啼笑皆非,又让人不可思议;既让人毛骨悚然,又发人深思。也许,我们通过摇滚乐这面镜子能更直观地认识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实质。
A: 摇滚乐一方面能发人深思,反映青年一代内心世界的追求与欲望,反映社会价值观念及伦理道德的变化,另一方面也带来一些社会的副作用,如吸毒、犯罪等等。尽管今天人们已习惯、接受了摇滚乐,但它却一直受着各种各样的争议,可以说,摇滚乐是西方社会的文化缩影。
B: 刚接触西方流行音乐的人。很容易被排行榜所左右。它告诉你什么好听,什么不好听。这就意味着是别人在替你选择音乐,而你自己则失去了主动选择的权利和鉴别能力,完全处于被动地位,而国外的排行榜每日都在变化,因此你也不得不疲于奔命。对待排行榜的态度应该是:听,而不迷信它,把它当作了解国外音乐信息的一个途径,而非评定好坏的标准。我记得你曾写过一篇《浅谈排行榜》,提到过排行榜上的歌曲商业性太强,除了少数真正的佳作外,都是些迎合大众口味的流行歌曲,这势必影响其内在的艺术感染力。真正能艺术性和商业性兼顾的也只有象Prince这样的天才加怪才的疯子才能做到。而且象大家都津津乐道的获葛莱美奖的《紫雨》,在我看来并非他的最佳作品,佳作当数《一天环游世界》(Around the World'n a Day)和《时代的标志》(Sign O' The Time)。况且,就《紫雨》专辑而言。这首同名曲只是旋律特别优美,而非最佳单曲。而《当鸽子哭泣时》(When Doves Cry)和《亲爱的尼基》(Darling Nikki)才是他本人最满意的作品。
A: 的确,排行榜在很大程度上是唱片公司推销唱片的手段。葛莱美奖也很保守,过于依赖获奖作品和歌星、乐队的商业状况,而不是从艺术角度出发,或许受到唱片公司的压力太大,评委也有苦衷。而且葛莱美主要评选美国的歌星和乐队。美国人这种惟我独尊的老大哥心理很自然地排斥了一些真正优秀的欧洲乐队。 所以,对待葛莱美的态度也不应该过于迷信。听摇滚乐要有自己的理解,不可人云我云。这就需要注意一点,即丰富自己的音乐知识。我们这一代人所受的音乐教育很少,对音乐本身、演唱、配器、演奏技巧及风格等知之甚少。有时看到国外杂志介绍某某乐队的主音吉他比别人强,可听了之后不知究竟强在哪里,这就需要我们好好钻研一下。讲到听Prince的歌,听众只有经过学习才能了解他的优点。举例说:他在《假如我是你的女友》一曲中采用Motown形式的唱腔与和声,背景都以Funk贝司为主,大玩实验性组合。如果我们不知道何为Motown,何为Fu-nk,那么这首歌对我们就没有那么大的意义了。
B: 对。另外。了解摇滚乐,更重要的是了解摇滚乐的背后的东西,即社会文化背景。象为什么Sex Pistol、The Clash等乐队的歌曲把矛头直接指向资本主义制度?为什么Lou Reed的歌不受欢迎却在摇滚乐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什么鲍勃.迪伦的歌曲成为60年代青年文化的象征?为什么黑人一直引导着美国流行乐队的潮流?等等。许多摇滚歌星对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都异常敏感,甚至与古典音乐、哲学、文学艺术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直接影响他们的创作(这一点我们以后还会逐步谈到)。比如Pink Floyd乐队的《墙》专辑,如果不了解其作者罗杰.沃茨的生平(这个专辑几乎是他的自传)不了解二战期间西方社会的状况,不了解这场战争给西方社会留下的后遗症及人们心中留下的阴影,那它只不过是一张好听的唱片,也不会对"墙"这个概念有着真正的了解。1990年7月26日,罗杰.沃茨在柏林举办"墙"演唱会,虽没有Pink Floyd原班人马助阵,依然大获成功。原因何在?这就和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关。
A: 另外,还有其它因素,如唱片制作人、乐队成员变更、地理文化等因素,对音乐的风格水平都有很大的影响。英国著名的The Clash乐队,有着明显的Reggea风格,原因是制作人是牙买加人;彼得加布里尔离开Genesis乐队后,原先那种古怪迷幻的艺术摇滚风格立刻被菲尔.科林斯搞得面目全非;Pink Floyd在失去罗杰.沃茨之后作品的水平也大打折扣。
对话摇滚乐(二)
如果,不把音乐仅仅当作是感官的欣赏,那么,要真正欣赏音乐,就有必要了解一些音乐之外的东西。上一期中,章雷和王晓峰谈到的帮助理解摇滚乐的诸多方面,在他们以后的对话中会尽量涉及。
二、“猫王”与浑沌之初的50年代
A :章 雷 B:王晓峰
A: 我们可以简单地回顾一下50年代的摇滚乐。这一时期。真正的摇滚乐并不多,50年代是民歌、乡村乐、布鲁斯和爵士乐大融合,并逐渐形成摇滚乐的时期。众所周知,那是“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列大放异彩的时代,他被认为是摇滚乐史上的第一位英雄,有“摇滚歌王”的美称。
B : 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猫王”可算得上最典型的例子,他的音乐在今天看来也许算不上摇滚乐,但他对摇滚乐的发展有着特殊意义。即他以一个白人身份把带有种族色彩的黑人节奏布鲁斯音乐“介绍”给白人。50年代的美国,种族歧视相当严重,而摇滚乐来自黑人音乐,一方面许多白人青少年非常喜爱这种黑人音乐,另一方面传统的种族观念又使整个白人社会抵制这种音乐,这种矛盾日益明显。但黑人节奏布鲁斯音乐却以星火燎原之势遍及白人青少年和蓝领阶层。单纯的压抑,抵触已不能解决这一矛盾了。于是聪明的唱片商看出了这个矛盾中隐藏着潜在市场,即如果有一个漂亮的白人歌星来演出黑人音乐,便能受到公众的接受和欢迎。而来自孟菲斯市卡车司机埃尔维斯.普雷斯列凭着他漂亮的容貌、性感的扭胯动作和富有磁性的歌喉,一眼被唱片公司相中。他的音乐既能让白人接受,又富有音乐潜质。唱片公司一举将其捧红。成为摇滚乐史上的第一位超级歌星。其实,他的绝大部分歌曲并非他本人制作,而是他人代为捉刀,可谓“君子动口不动手”,而且“猫王”的风格多变,从激烈的摇滚乐到优美的爱情歌曲,从圣诞歌曲到夏威夷民歌他都表演得淋漓尽致。一方面可看出他演唱的才能,另一方面也能看出唱片公司把他当成了摇钱树,给唱片公司带来滚滚红利。“猫王”生前出过几十张专辑、选集,风格不一,水平也参差不齐,着说明,“猫王”作为一个超级歌星,他可以征服无数歌迷,却不能左右他的音乐风格,这也许是他的悲剧所在吧。
A : 事实上,“猫王”并未从音乐上发展了摇滚乐,虽然他“赋予摇滚乐以生命”,但他的成就在于打破了摇滚乐的种族界限,并使社会承认了摇滚乐的存在。他的社会效应比音乐更让人感兴趣,甚至在他死后多年,仍有人去编造一些“猫王”仍生存于今世的故事,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对他名气、形象的膜拜。相反,当时真正给摇滚乐注入新鲜血液的摇滚歌星,却被“猫王”的光辉所湮没。如黑人歌星查克.贝瑞、小理查德、“胖子”多米诺,白人歌星杰瑞.李.刘易斯、布迪.霍利等。他们把摇滚乐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尤其是查克.贝瑞,真正称得上第一位摇滚艺术家,摇滚诗人。早在1956年,他就唱出了“超越贝多芬,把这个消息告诉柴可夫斯基”这一历史预言,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摇滚乐对人类的影响已超过了贝多芬和柴可夫斯基等古典音乐家。
B:查克.贝瑞的歌大都淋漓尽致地表现当时青少年青春期焦虑和受挫心理及他们希望摆脱父母的羽翼,树立自己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生活的迫切愿望,他的魅力在于他的歌曲是直接面向白人青少年听众的,唱出他们对学校、工作和家长的反叛,他还演唱了充满了刺激和欢乐的生活、飞车、跳舞、少年的初恋等等。他的歌反映了50年代第一代受摇滚乐影响的青少年的群体形象。直到今天,他的歌仍有生命力,依然有人在翻唱他的作品。遗憾的是,摇滚乐出现没几年,根基尚浅,遇到意外事故便突然夭折。1959年2月3日,布迪.霍利在巡回演出途中,因飞机失事遇难,这一天被看作“摇滚乐的消亡日”。同年,又有其它第一代摇滚歌星因种种原因相继离开歌坛。摇滚乐真的消亡了。
A: 这里有一个概念需要解释,即摇滚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摇滚乐(Rock & Roll)仅仅属于50年代,而广义的摇滚乐(Rock)是指从“甲壳虫”出现的摇滚乐的通称,Rock & Roll不等于Rock。但由于语言翻译障碍,中文只能通称“摇滚乐”。
B: 随着“甲壳虫”的出现,摇滚乐进入了60年代便像瘟疫一样在欧美蔓延,美国著名音乐评论家史蒂夫.庞德(Steve Pond)曾用一个词来形容60年代的摇滚乐,那就是“危险”。他说:“当时普莱斯利的屁股,‘甲壳虫’的头发都成了人们小题大做的话题。”因为整个60年代西方都处于危机之中,越战的爆发、古巴导弹危机、东西方核冷战,马丁.路德.金的人权斗争、肯尼迪总统被暗杀、嬉皮士风潮、毒品的泛滥、加洲大学学生的骚乱等等。社会的动荡与人的内心世界的危机给摇滚乐的表现带来新的主题,他们在震耳欲聋中如梦初醒,却又走向另一个迷途,他们以前所未有的才气与反叛精神改变着整个世界的流行文化,动摇着社会延袭下来的陈规陋习。这一时期出现的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歌星有:“甲壳虫”、“滚石”、“谁人”、“奇想”(The Kinks)、鲍勃.迪伦、吉米.亨德里克斯、埃里克.克莱普顿、“莱德.泽普林”、“大门”、贾尼斯.乔普林、“感恩而死”(Grateful Dead)等等。他们都以不同的风格和方式代表着60年代的摇滚乐。
严格来讲,“猫王”并不仅仅属于50年代,在60年代,他也还是拥有绝对多的听众。但相对来讲,他在50年代的商业成就更为显著。由于他的成功,而湮没了一批探索、发掘摇滚乐而在商业上作出牺牲的摇滚实践者。但是,在60年代涌现出的一批真正摇滚艺术家却又湮没了“猫王”的光彩。因此。60年代是真正摇滚时代的开始。
对话摇滚乐(三)
“甲壳虫”和“滚石”这两个乐队在摇滚史上的地位无疑是至尊无上,无可非议的。绅士摇滚是“甲壳虫”乐队的风格。当说起“甲壳虫”时,你感受最多的可能是他们留下的许多好听的歌曲;而谈起“滚石”乐队,你感受更多的恐怕是音乐之外的东西,一种毫无掩饰的、暴露无遗的反叛;狂人摇滚,则是“滚石”的特征。而这两者正是他们给摇滚乐最大的贡献。
三、摇滚乐中的柔与刚:“甲壳虫”乐队和“滚石”乐队
A:章 雷 B:王晓峰
A: 4个工人出生的“甲壳虫”(The Beatles)组成的乐队,在当时以天衣无缝的配合、表演、把摇滚乐推向了一个完美的境地,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摇滚神话。在当时,“滚石”(The Rolling Stones)乐队是与“甲壳虫”分庭抗礼的另一支乐队,这两支乐队在摇滚乐史上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但乐队的风格特点却迥然不同。“甲壳虫”的歌曲大多偏重旋律,和声优美,而“滚石”的歌则突出节奏和主唱米克.贾格尔的撕喊。在外表上,“甲壳虫”有着活泼可爱的孩子气,颇具偶像化,而“滚石”成员则以一副嗜毒者的病态形象出现在人们面前;“甲壳虫”温文尔雅,而“滚石”总是以一种叛经离道的精神触动着每一个人的最敏感的神经。
B: 作为与“甲壳虫”抗衡的“滚石”乐队,被舆论界斥为“伦理道德的践踏者”,他们的音乐也被污蔑为“集体性精神错乱和用音乐麻醉剂肆无忌惮地公开煽动淫乱”。而事实上,“滚石”乐队是用音乐向传统的伪善进行宣战,触及了社会的敏感问题,诱发了青年人的反叛心理,他们的反叛精神几乎成了平民阶层与贵族阶层对抗的标志。而“甲壳虫”则是把大部分音乐花在爱情和幻想上,正如文艺评论家莫里斯.迪克斯坦(Morris Dickstein)所说:“如果60年代的一部分是伊甸园和乌托邦式的,‘甲壳虫’就是最顽皮的化身”。“甲壳虫”的歌曲中很明显的回避一些敏感问题,即使稍有触及,也是非常晦涩,被认为是首情歌的《嘿,裘蒂》(Hey Jude)实际上是隐晦地唱出了对毒品的感觉。因为这样他们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A: 这两支乐队的表面差异与他们所受的教育正好相反。米克.贾格尔和凯思.理查德是分别毕业于伦敦经济学院和“达福特”艺术学院的富豪子弟。而荣获帝国勋章的“甲壳虫”则是利物浦街头顽童,但他们喜欢打扮成绅士,歌曲的风格也偏重华贵,而“滚石”的表现却像街头流氓。但事实上,“贾格尔一开始就是一位具有惊人表现力的声乐家,他的演唱充满了细腻的含义和暗喻。”他能象任何一个优秀演员一样,懂得给最简单的字句蒙上寓意深长的气氛。单纯地作为一支摇滚乐队,“滚石”可能是60年代最优秀的乐队,而“甲壳虫”则在录音室里获得最大成功。今天,“滚石”经历许多坎坷之后仍活跃在舞台上,而“甲壳虫”则过早离散。“甲壳虫”处处显得朝气蓬勃,兴高采烈,这或许是他们未能在长大成人后继续存在的原因。(M.迪克斯坦语)
B: “甲壳虫”真正登峰造极时期是在1965年至1967年间。这期间他们先后发行了3张专辑,《橡胶灵魂》(Rubber Soul)、《左轮手枪》(Revolver)和《军士佩珀孤独心俱乐部乐队》(Sgt.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特别是在摇滚杰作《军士佩珀》中,他们把情感中较为阴暗和较为光明的两个侧面完美地结合起来,成为60年代最经典的一部歌集。他们利用录音室的设备能够取得摇滚乐队现场无法取得的效果,从而创造出一种音乐至幻的效果,这个专辑同样被认为是“艺术摇滚”(Art Rock)的开端。尤其是其中的《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Life),这是一部怪诞超现实主义的作品,它突破了传统的摇滚乐配器手法,用模糊的背景音乐来衬托出那种浮华的音乐效果,堪称迷幻摇滚中的典范。其MTV也拍得相当出色,抽象、模糊、重叠、旋转的画面及蒙太奇剪接效果同样采用超现实手法,画面与音乐相得益彰,使这首作品表现得更为完美。
A: 只可惜“甲壳虫”从此走向解体。以后虽出过《白色专辑》(White Album),但已看出是强弩之末了。那首至今广为传唱的《随它去》(Let It Be),实际上成了“甲壳虫”神话的挽歌。列侬死后,有人拍过一部《想象:约翰.列侬》,从影片中可以看出,导演并未能把“甲壳虫”及列侬推到一个神话的地位。而是通过一幅幅画面告诉人们,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人,甚至毫不掩饰列侬后期的投机心理。应该承认,列侬在“甲壳虫”完结之后,他的个人发展是相当成功的,他正在艺术上日臻成熟时,走向了“想象”的天堂。可以说,他的死给他的一生画上了最完美的句号,因而单纯地作为一个音乐家来说,他无可挑剔。但在影片结束时,银幕上打出了“这不是一个英雄”的字幕,这也许是后人对“甲壳虫”及约翰.列侬的重新评价吧。
A: 通过前面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甲壳虫”的歌总要把人们带入那美丽的“永远的草莓地”,而“滚石”的音乐则让人承受一次次的“精神崩溃”。
尽管“甲壳虫”乐队的组队时间仅比“滚石”早了一年多,但“甲壳虫”的成功,无疑锻炼了西方正统社会对摇滚乐的接受能力,为激进的“滚石”进一步被公众认可铺平了道路。同时,也为更多的摇滚乐登上西方舞台打下了基础。
对话摇滚乐(四)
在对西方摇滚乐的认识上,我们的舆论较多的还是停留在它的消极的负面。而很少从正面去理解它的价值和意义。而鲍勃·迪伦(Bob Dylan)的音乐就充分体现了摇滚乐的价值,它不仅在艺术上有其独到的魅力,而且更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作为一名摇滚艺术家,他的成就充分体现了摇滚乐的价值所在。 四、鲍勃·迪伦:60年代青年的代言人
A:章 雷 B:王晓峰
A: 提起鲍勃·迪伦,人们总会想到他那沙质的嗓音、半唱半白的演唱。以及他胸前挂的那只口琴。对于鲍勃·迪伦这个名字,他所代表的已远远超过了60年代摇滚乐的范畴,他同“嚎叫”诗人金斯堡、黑色幽默小说家约瑟夫·海勒一起,已成为60年代文化的象征。听迪伦的演唱,不仅感受到这是一位歌手,更能让人领悟到一位诗人、思想家在表达他的思想。
B: 要理解鲍勃·迪伦这个人物,单凭他的一些趣闻、轶事等表面现象是徒劳的,只有走入他的音乐中方能了解到这位歌星复杂的内心世界。然而,他的音乐包容量又太大了。歌词的内容又过于含蓄和深刻。迪伦的艺术生涯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各有其鲜明的艺术特征。最初他是以一个民歌手出现的,他一开始便把音乐的主题放在对种族歧视,人类的不公平和对战争的抗议之中,并掀起了一阵抗议歌曲浪潮,这在他早期最出色的一张专辑《放任自流的鲍勃·迪伦》(TheFreewheelin' Bob Dylan)中变可看出。象其中的反战歌曲《战争能手》、《谈论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悲歌》等。在配器上,仍保持原声吉他为主,配以口琴、班卓琴等,其中的《迎风吹奏》使他大获成功,但专辑中最出色的要数《不要再想,一切如意》这首爱情毁灭歌曲。“这首歌的演唱特点是一种过于精确和古怪的强音,后来成为迪伦的独特风格,这种风格帮助他表达了一种爱慕和敌意、嘲讽、轻蔑和沮丧的反复无常的混合情感。”(M·迪克斯坦语)
A: 迪伦从一个民歌手转变为一个摇滚歌手是在1965年。当他在一次演唱会上第一次抱着电吉他以一个摇滚歌手出现在观众面前时,观众们因一时无法接受他的转变而把他轰下了台,尽管如此。却暗示着美国民歌时代的结束,摇滚乐将雄霸美国歌坛。而迪伦在这以后的日子里活动异常活跃。以前我们曾提到过社会的变化对摇滚乐的影响,这一点在迪伦身上体现得异常明显。几乎是在林登·约翰逊总统开始轰炸北越和南越战争升级的同时,迪伦先后推出《席卷而归》(Bringin'It All Back Home)、《重返61号高速公路》(Highway 61 Revisit)和《无数金发女郎》(Blonde On Blonde)等优秀专辑,代表了迪伦创作的顶峰,其中包括感人至深的《低地的愁容夫》和传唱至今的《象一块石头》,在迪伦抛掉民歌的假面具成为一个摇滚歌手之后,他的沙哑、哀鸣和拖腔式的唱法更具表现力,成为“丑恶美学的一个完美例证。”
B: 中期迪伦的作品,反映了国内日益扩大的暴力。从民歌手到摇滚歌手的转变反映了他的价值观念的改变。如《一个瘦子的歌》体现了加州学生罢课、校园骚乱,这首歌在当时成了斗志昂扬的战歌。迪伦中期的3部专辑,吹响了当时青年人反抗传统的价值观念的号角,迪伦也成为一代青年的代言人。但同时又有足够艺术魅力吸引许多年长的人。遗憾的是,迪伦在25岁那年因摩托车祸差点送命后,他就开始走下坡路,从而进入他后期的创作。在他后期的《约翰·韦斯利·哈丁》(John Wesley Harding)、《纳什维尔天空轮廓》(Nashville Skyline)和《自画像》等作品中,人们已注意到,原有的活力已大大减弱,歌曲中大部分充满了流行歌曲的陈词滥调,平淡无奇,特别是他70年代的专辑《自画像》,则是一个失败的专辑。迪伦粗哑的早期风格与他后期和蔼可亲的低呤有着天壤之别,前者超现实主义的歌词歪曲了语言,人们形容迪伦的歌词是“引在纸上虽很平庸迂腐、冗长累赘,但演唱时却在音乐和感情衬托下变得丰富多采,十分动人。”而后期则因迪伦那次死里逃生而在他心中培养成了一种对人的同情心。失去了中期所具有的锐气累赘,但演唱时却在音乐和感情衬托下变得丰富多采,十分动人。”而后期则因迪伦那次死里逃生而在他心中培养成了一种对人的同情心。失去了中期所具有的锐气,有回到最初的民谣风格。
A: 造成这一现象的另一个原因是:迪伦作为一个年轻的百万富翁,不再会继续对社会说他要逃避现实,要与这个不公正的世界抗争。他改变了自己狂乱的生活方式,并且安心过起那种美满幸福的婚后生活。作为一个人,迪伦可能喜欢幸福,但作为一个艺术家,他却无法适应它。许多著名的摇滚乐家一旦功成名就,生活富有,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再也无法超越自己在奋力拼搏时的作品,迪伦也不例外。
B: 一直到1975年,迪伦的婚姻破裂。感情的折磨使他再次撞出创作的灵感,他录制了《路上的血迹》(Blood On The Tracks)。这张专辑也成为70年代最重要的一张唱片之一,在那之后。迪伦虽出过不少唱片,但每张唱片所证明的,都是他已无法再拥有一个时代了。
鲍勃迪伦的创作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了;例子。作为一个艺术家,当他一旦满足于现状,就失去了对现实生活的敏锐洞察力,从而他的音乐也就苍白无力了。
对话摇滚乐(五)
尽管摇滚乐脱胎于黑人的节奏布鲁斯音乐,但在摇滚乐的发展过程中,简单的黑人节奏布鲁斯形式已不能容纳与表达摇滚乐那不可约束、恣意扩张的精神,那么用什么来赋于这种精神以有形的血肉,用什么来满足摇滚的表现欲呢?摇滚乐队早期的基本阵容,除了主唱歌手外,就是主音吉他、低音吉他和鼓手。那么,除了人声之外,6根弦的吉他自然就成了摇滚艺术家手中的武器。在60年代,摇滚乐得以蓬勃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摇滚乐作为一种音乐,大的表现力上升到了更加丰富、更加完美的境地。而这一切都应该归功于当时出现的那几位杰出的吉他大师。他们将吉他从以前以伴奏为主的地位,提升到了具有独立表现力和主唱歌手同等的位置。从而使摇滚精神在他们的吉他上得以淋漓尽致地发挥。 60年代:吉他大师大显身手的时代
A:章 雷 B:王晓峰 A: 60年代摇滚乐坛中出现过一个“上帝”……
B: “Clapton IsGod”(克莱帕顿是上帝)。没错,当时在伦敦的大街小巷的墙上到处涂着这样的标语。他是摇滚乐史上第一位吉他偶像,是整个60年代最伟大的吉他演奏家之一。整整一代吉他手都妒忌和模仿艾立克·克莱帕顿精力充沛、扣人心弦的独奏。
A: 克莱帕顿组建的“奶油”乐队的第一张专辑《新鲜的奶油》(Fresh Cream),的确相当精彩。据说在当时这支超级组合是无与伦比的。他们那种白人摇滚——布鲁斯风的作品,继承发展了摇滚和布鲁斯的优点,开创了一代新风。
B:象很少的白人歌星一样,克莱帕顿深深理解隐藏在布鲁斯背后的激情,尽管他不能完全表达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说,克莱帕顿的全部职业生涯可以看作是对一种布鲁斯新形式的探索,使他能从个人角度出发表达布鲁斯的主要情感——恐惧、孤独、愤怒和幽默。“奶油”乐队的建立使他做到了这一点,他的确找到了一种最符合他个性的布鲁斯,它是当时最快、最响、最无法抵抗的布鲁斯基调的摇滚乐,使人耳目一新,尤其是他们充满激情的现场表演更为人们津津乐道。“MyGeneration”中那句“我想在我变老之前死去”所表现出来的冰冷、令人窒息的绝望,使人不寒而栗。而“Tommy”另一个意义在于它比“甲壳虫”的传世之作《佩帕军士孤独心灵俱乐部乐队》问世还要早。汤显得才是真正摇滚歌剧的创始人。
A:说到吉米·佩奇,他的吉他演奏不如克莱帕顿富有诗意,不如吉米·亨德里可斯颓废,不如汤显得富有韵律,但在60年代的吉他巨匠中,只有他才能与亨德里可斯相媲美。他展现了一个音乐家实用主义技巧——他从不玩得过火。他的大部分独奏,明显的体现出他的风格与他公开承认的所受的影响成相应的比例:奥蒂斯·鲁什(OtisRush)深沉复杂的布鲁斯基调,英国民歌手伯特·简斯克(BertJansch)精美的原声效果等等。但佩奇最明显的特征仍是失真。为了避免“清楚的音色”,他总是摇晃着吉他,弹奏出浑浊的泛音,显然这是与录音的基本准则相违背的,但与罗伯特·帕朗特同样失真的尖叫相辉映,却创造出了绝妙的效果。佩奇的另一个成就在于他把布鲁斯与硬摇滚结合得非常完美,使布鲁斯音乐又走向了一个新的境地。
B: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莱得·泽普林”是最后一支嬉皮士乐队,在摇滚迷创造了一批颓废者,这就很难使局外人对他们的成就报以掌声,但他们确实以他们的天才精练了摇滚艺术的灵魂——逃避现实。他们1971年推出的名作《天堂的阶梯》(Stairway To Heaven)成了一代人的圣歌。在这首歌里,佩奇演绎了两中相对的音色。开始,他的原声吉他和帕朗特异常甜美的歌声表达了一种纤细的情感,随着音乐的发展,佩奇增加了力度,逐渐加入各种乐器。最后演绎成一首史诗般的摇滚歌曲——帕朗特的叫伴随着佩奇阵阵狂野的吉他,响亮、失真,达到了本曲的高潮,这种跌宕起伏,就象但丁在构架他的《神曲》,精彩绝伦。
A:从各个角度来讲,《天堂的阶梯》是佩奇成就的象征,他企图在最精美幼稚的歌词和最狂野的怒吼中建立一种平衡,用这种前所未有的复杂结构和内心影响来传递逃避现实的信息。这首歌就是今天听起来依然十分有力。
B:吉米·亨德里可斯的出现,掩盖了以上几位大师的光辉。作为唯一始终贯穿60年代“迷幻摇滚”的开创性的音乐家,他的作品,他的吉他甚至到今天都让人难以模仿,也让人难以捉摸。
A:作为一个吉他手,亨德里可斯重新诠释了吉他作为一种乐器的演奏方法和技巧,尽管他是个左撇子,他用的都是右手型吉他,整个儿到着玩,所有的和弦编配和弹奏方法都与众不同,这也是让人难以模仿的原因之一。在效果器方面,他主要依赖一个“失真”,一个“模拟环绕声”和一个“娃音”效果器,他的大部分效果来自多变的音量。揉弦的颤音和吉他摇把。他能同时在几根弦上演奏主音,同时在另几根弦上弹出节奏部分,就象两名吉他手在同时演奏。在这些技巧方面,没有人真正了解他的天才,甚至于他自己。有一次,他在吸毒后的迷幻状态下弹奏了一段精彩的吉他,当他药性过了以后再听当时的录音,他竟无法再重复这段吉他。更使他恼火的是,有许多音乐在他脑子里出现,但他怎么也弹奏不出来。所以,在他的专辑唱片《你有经验?》(Are YouExperie-nced?)中首次出现了“迷幻吉他”的概念。
B:他的亮相也颇具传奇色彩。他于1967年6月在蒙特利音乐节上首次登台,而且是在最后五场音乐会上。他是在“谁人”乐队之后上场的,当时的观众已被“谁人”吸干了狂热的激情。那次他玩得相当花俏,一会儿用牙齿弹拨,一会儿又在背后反弹;他弹得兴高采烈,如痴如醉。在结束表演时,他甚至当众点燃了吉他,全场观众被这种无法无天的暴力行为和依然通着电的吉他在火中哀鸣的巨大感染力惊呆了。音乐会结束时,没有人对他的音乐有印象,而是对他极富戏剧性表演难以忘怀,尽管有点离谱,依然十分刺激。很明显,那是他的夜晚,尽管当时无人知晓他是何方神仙,却一夜成名。
A:关于亨德里可斯,这么点篇幅是远远讲不完的,他是摇滚历史上最伟大的天才,可惜从他在蒙特利音乐节首次亮相到他去世,才短短三年零三个月。时间虽然短暂,但他留给后人的巨大精神财富和对摇滚进程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直到今天都无人敢说自己超越了吉米·亨德里可斯,甚至连他当时使用的音响效果器都没有研究透。吉米·亨德里可斯,永远是摇滚乐史上的一座丰碑。
B: 60年代,除上述几位吉他大师之外,还有杰夫·贝克(Jeff Beck)、彼得·格林(Pe-ter Green)、洛斯·桑塔纳(Carlos Santana)等。
虽然,摇滚乐最初来自于美国黑人音乐,但为摇滚艺术做出巨大贡献的这4位吉他大师中,艾立克·克莱帕顿、彼得·汤显得、吉米·佩奇等3位却都是来自英国的白人。这正是摇滚乐发展中一个比较令人感兴趣的特点,尽管美国是摇滚乐的发祥地,并且一直是摇滚乐最繁荣的舞台和市场。但为摇滚艺术做出卓越贡献的却往往是一些来自英国乐队中的摇滚艺术家。
对话摇滚乐(六)
从60年代中、后期至70年代,在西方摇滚乐坛上涌现出的许多摇滚乐流派,就它们的音乐而言是颇难被一般听众接受的,尤其是对那些听惯了所谓的“怡情音乐”的人来讲。这就好比那些吃惯了精细、甜腻口味的偏食者,不能接受生猛、血腥的菜肴一样。其实,摇滚乐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刺激着人们的视听神经,改造着人们的欣赏习惯。那么,它为什么还能拥有如此多的追随者?这是因为它始终是社会新文化、新思潮、新意识的代表和象征,它始终是社会新一代人的代言者。因此,在理解这类音乐时,应该更多的了解产生这类音乐的文化背景;除了听觉的欣赏外,更应该是心灵、意识的体验。 从本期开始介绍的几个摇滚乐流派,因涉及面比较广,将分成几个小标题介绍。
六、迷幻的年代、迷幻的摇滚
(一)、关于迷幻摇滚
A:章 雷 B:王晓峰
B:章雷,你是否发现迷幻摇滚近几年在在歌迷中很盛行,早期的“大门”、吉米·亨德里可斯、“平克·弗洛伊德”等在歌迷的收藏中再次回潮。
A: 的确如此。迷幻摇滚在今天流行并非偶然,它说明了只有一些摇滚史上的经典才会跨越时空,为今日歌迷所津津乐道;而且,近几年摇滚乐坛出现了两件使迷幻摇滚再度流行的事件,一是原“平克·弗洛伊德”乐队的灵魂人物罗杰·沃茨1990年在柏林墙遗址举行的一场“墙”演唱会,令整个世界为之注目,也使歌迷们对这支经典组合再度怀旧。二是美国著名导演奥立弗·斯通导演了一部有关“大门”乐队的电影,把我们今天陌生的20年前颇受争议的传奇人物吉姆·莫里森展现在人们人们面前。当歌迷们拭去时空的尘埃,发现迷幻摇滚是如此迷人时,才始有醒悟;敢情在过去的摇滚乐中,还有着那么多令人叹为观止的作品。
B:其实,我认为迷幻摇滚在今天歌迷中流行,绝非对往日的怀旧,而是发现了一种新奇。现在的不少摇滚乐评论中常常出现“该作品迷幻气息颇浓”等论调,但究竟什么是迷幻音乐,其发展、历史背景却很少介绍,使得歌迷们对迷幻摇滚十分迷惑,以致一些歌迷认为:迷幻摇滚就是那些听后令人迷迷糊糊、昏昏欲睡的摇滚乐,而当他们听到真正的迷幻摇滚时,却感觉无异于其它,根本听不出什么迷幻的味道来,看来迷幻摇滚还真的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迷雾。
A: 对,这就是迷幻摇滚的妙处所在。所以我们在“对话摇滚乐”60年代结束前要着重介绍一下迷幻摇滚乐,以便歌迷们能有进一步的了解。
B: “迷幻摇滚”一词在英语中称“Acid Rock”。单从字面上看就会发现它与毒品的关系密不可分。它没能象重金属、朋克等成为摇滚乐演绎中的一种形式,而是渗透在各种摇滚形式之中。它是特定时代的文化产物,这里暂称之谓“迷幻文化”,故它也没能随时代的发展而沿袭至今。
A:我们知道,60年代的西方社会极其混乱。一方面物质文明飞速发展,而意识形态却面临种种危机。两种文明的落差,使得整个社会处在极不稳定的动荡之中,加之当时国际政治危机,人们的精神上无法承受来自个方面的威胁和压力,无法在危机中找到生存的良策,这当然就会出现社会混乱、道德沦丧、精神世界的分崩离析。人们为了求得自我与社会、物质与精神上的平衡,就会出现超社会、超道德的理想主义(即后来出现的“嬉皮士”运动)。再有就是用毒品、性乱等尽量麻醉、刺激自己,以逃避现实。摇滚乐这种最能满足人们情感的音乐形式,成为当时年轻人摆脱烦恼,循世避俗的求生稻草,迷幻摇滚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
B:60年代西方社会的一大疾患便是吸毒盛行,摇滚乐最初的出现、发展,一直与毒品瓜葛不清。到了60年代,人们已公开在摇滚音乐会上吸食毒品,迷幻摇滚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其实,迷幻摇滚的出现,并未能使人们的内心世界得到拯救和解脱,只不过是从一个迷途走入另一个迷途,进一步麻木心灵罢了。但作为音乐本身的迷幻摇滚,却在摇滚乐发展进程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好吧,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迷幻摇滚。
A:且慢。我再说一点,迷幻摇滚既然与毒品密不可分,在介绍这种音乐之前应简单介绍一下令摇滚迷幻化的重要毒品——LSD。LSD是“麦角酸二乙基酰胺”的简称,它最初是由瑞士桑道兹制药厂的艾伯特·霍夫曼博士从化学物质中析离出来的。但最初有何作用并不清楚,直到几年后,他才发现了这种化学物质的性能。让我们听听世界上第一位使用LSD的霍夫曼本人的描述:“我的眼睛闭着,五颜六色、变化不定的、奇异的幻想把我惊呆了,声音被转换成视觉感,以至于每个声调、每个音响都引起相应的色彩图景,像万花筒似的变化着形态和色彩。”(见威廉·曼切斯特所著《光荣与梦想》)这种独特的心理感受在电影《“奶油”乐队告别演唱会》中转化为视觉形象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观众面前。其实,这种毒品与大麻、海洛因等毒品一样对人体的危害性极大,但又与这类毒品的效果不同,LSD的主要作用是破坏人体的感觉神经,使感觉紊乱,以至于在药力发作时人的感觉发生到错,声音似乎可以看得见,色彩可以嗅到,气味可以触摸。人们把这种神经混乱状态下的感觉称之为“入境”。只要人们使用LSD,听到的任何声音都会感觉美妙无比,哪怕是在噪音的大街上,因而,摇滚乐手们及听摇滚乐的人使用LSD成风也就不足为怪了。
B:迷幻摇滚,最初往往指那些经常吸毒品的摇滚乐手或是乐手们在迷幻状态下创作表演的摇滚乐,对于音乐的特点与内涵,也许只有乐手们在毒品的冲劲上来时才能体会到。因此,在常人看来,迷幻摇滚的特点也不是显而易见的。由于乐手们在迷幻状态下创作音乐,更能诱发创作的潜意识,因而音乐往往怪诞离奇、冗长繁杂。再有,迷幻摇滚的内容往往描述迷幻状态下出现的意境或是对毒品的歌颂。同时,迷幻摇滚的音乐中常常加大噪音成份(这一点还区别重金属的噪音)。它有时是一种纯粹的噪音,如“平克·弗洛伊德”的早期作品中便有此例,或者在背景音乐中夹有大量、长时间的混浊音,还有就是利用录音室营造出来的效果。这类音乐缥缈、模糊、含浑不清而在现场表演的乐手们与观众大都服用了致幻剂,通过长时间的乐器演奏、变幻灯光、色彩效果,以配合药力发作。
A:你上面谈及迷幻摇滚的特点,下面我谈谈迷幻摇滚的形式。迷幻摇滚酝酿于1965、1966年间,在1967年大放异彩,这一年,不仅仅是迷幻摇滚年,而且也是摇滚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年。因为在这一年,各领风骚的摇滚“大腕们”不约而同地相继推出了自己的迷幻摇滚之作。而这些专辑,在今天看来,都是摇滚史上代表性的作品,下面我列举一下在1967年发行的具有代表性的迷幻摇滚专辑:
1、“甲壳虫”乐队的《佩珀军士孤独心俱乐部乐队》
2、“滚石”乐队的《魔鬼陛下的请求》(Their Satanic Majesties Request)
3、“平克·弗洛伊德”乐队的《破晓的笛手》
4、吉米·亨德里可斯的《你经历过吗?》
5、“杰弗逊飞机”乐队(Jefferson airoplane)的《超现实主义的枕头》(Surreal-istic Pillow)
6、“大门”乐队的《大门》
7、“感激而死”乐队(Grateful Dead)的《感激而死》
等等,令人目不暇接。而同一年,在美国西海岸的旧金山——美国迷幻摇滚和嬉皮士运动发源地,掀起的“爱之夏”(Summer Of Love)运动,把迷幻摇滚和嬉皮士运动推向高潮。但好景不长,随着嬉皮士运动所引发的一系列混乱,迷幻摇滚也随着嬉皮士运动的结束而消失在摇滚歌坛。从迷幻摇滚的兴起到结束,仅持续了四、五年的时间,但其影响力是相当大的。下几期我们将分别介绍以一下英、美两国的迷幻摇滚乐。
对话摇滚乐(七)
★英国迷幻摇滚和“第二次浪潮”
如上所述“甲壳虫”乐队是英国较早玩迷幻摇滚的乐队之一,在他们中后期作品中,迷幻成份逐渐增加;而“滚石”不属迷幻摇滚乐队,但他们在1967年的专辑《Their Satanic Majesties Request》中同样出现了迷幻成份。
英国迷幻摇滚的另一部份则来自“不列颠第二浪潮”中一些摇滚乐队。如果把Beatles、Rolling Stone等在60年代初横扫美国、震惊世界称为不列颠的“第一次浪潮”,那么Houies、Move、Pink Floyd、Small Faces、Traffic等乐队的出现就是“第二次浪潮”了。他们都或多或少染指迷幻摇滚,在演绎迷幻音乐上各具特色。
其中Pind Floyd乐队集迷幻音乐之长,风格多样,其代表作是首张专辑《Pind Floyd》,但英国迷幻摇滚气数不长,这与后来的禁毒法令有关。
★“嬉皮”动动与旧金山迷幻摇滚
美国的迷幻摇滚与“嬉皮”运动是密不可分的。“嬉皮”运动是50年代“垮掉一代”的一个变种延续,是反主流的理想主义。“嬉皮”运动以旧金山为中心,发展到后期便背离初衷,其中之一是纯粹的享乐主义,成了绝对的“自我中心主义”。摇滚影响嬉皮士,嬉皮士参与摇滚。
美国的迷幻摇滚同英国相比,比较偏重于传统的民谣/布鲁斯,旧金山迷幻摇滚的代表是Jefferson Airplane和Grateful Dead。
Jefferson Airplane成立于1966年,他们的第一首单曲“Somebody to Love”是反战的,他们的另一首单曲“White Rabbit”是吸毒的体验。作为旧金山第一支嬉皮迷幻乐队,他们扮演着先锋的角色,在音乐中加入合成器,开创了电子实验音乐,他们的著名专辑《Sorrealist Pillow》是一部难得的佳作,1970年乐队解体。
Grateful Dead出现稍晚一些,他们的音乐实验色彩不强,他们不管市场销量如何,只凭兴趣唱歌并注重临场即兴发挥。乐队拥有世界上最狂热、最忠实的乐迷,漂洋过海、参加乐队的第一场演出。
旧金山地区的嬉皮运动和迷纪摇滚所煽动的不仅仅是性、暴力及犯罪,还过分渲染毒品,营造迷幻气氛。因此,随着嬉皮运动的结束,迷幻摇滚也随之破灭。
★走进地狱之门Jim Morrison
由于Jim Morrison是美国著名“The Doors”乐队的灵魂人物,他生于1943年,读大学时结识键盘手Ray Manzarek,The doors就此诞生。1967年首张专辑《The doors》出版,好评如潮,其中“Light my fire”被看成是新一代人的赞歌;另一首出色的作品是长达12分钟的“The End”,表现的是一个疯狂、杀父、乱伦的故事,调子阴沉、压抑,让人窒息,Morrison以一种冷漠、毫无感情色彩的声音半吟半唱来演绎。第二张专辑《Strange Day》显示同样的风格,悲哀、无奈、孤寂绝望。Morrison是一个诗人、音乐家、歌星乃至天才;他也是一个疯子、心理变态者,甚至是个流氓,他始终是争议极大的摇滚歌星。
由于Jim Morrison的极度放纵,1971年7月他在巴黎寓所的浴室里因心脏病突发而去世,他和他的“The Doors”乐队共录了8张专辑。
Jim Morrison关上了60年代摇滚乐最后的大门……
对话摇滚乐(八)
★群雄纷起的70年代
70年代初的这段时间是摇滚史上的重要转折点,首先是60年代的著名歌星、乐队出现了变化,使摇滚格局出现新的局面。布赖思·琼斯、吉米·亨德里克斯、詹妮斯·乔普琳、吉姆·莫里森先后去世;“甲壳虫”乐队解散;“滚石”除了1972年那张《游荡在闹市街道》之外,在70年代显得平淡无奇。这些英雄的没落给摇滚歌坛的后人留下了广阔空间,于是群雄纷起,各霸一方。另一方面,由于摇滚的繁荣,商业性逐渐显露,因而70年代也充斥一些无聊的东西。
60年代的摇滚乐的威力是它改变了整个世界的流行文化,它的最大特点是其反叛性;进入70年代,摇滚狂热的反叛有所收敛,相对多了些颓废和玩世不恭。70年代摇滚乐在形式上有了更多的实验色彩,摇滚乐概念不再是“节奏布鲁斯+乡村乐+民谣”了,艺术家现在尽可能地把古典音乐、电子乐和第三世界音乐加进摇滚乐中,或改变、避开传统摇滚形式,因而有了纯摇滚先先锋音乐之分。
★曼哈顿的摇滚世界
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在纽约的曼哈顿有不少艺术家与摇滚乐手在这里开辟了先锋音乐实验田。The Velvet Underground便是先锋音乐的先锋,他们的音乐毫无商业价值,乐队似乎对噪音更感兴趣。1967年他们录制了第一张先锋音乐的唱片《The Velvet Underground》,在这里小提琴和吉他制造了最难听的、最剌耳的噪音,乐队主唱Lou Reed的演唱似乎与音乐毫无关系,他们打破了民摇、乡村音乐和摇滚乐的形式而重新诠释,他们是朋克音乐的先驱。在乐队存在的3年多时间里,共录制了4张专辑,这也许是美国最早的“非主流音乐”(Alternative Music)
1969年以后,在纽约的百老汇中央饭店“莫塞尔艺术中心”俱乐部活跃着著名的 New York Dolls乐队,他们与David Bowie、Kiss等并称为70年代华丽摇滚的代表。这是支十分古怪的乐队,他们以女性化的装扮,滑稽有趣的表演给人留下深刻印象。New York Dolls是70年代中期纽约朋克的主要倡导者,后来促进了“新浪潮”运动在世界的传播。
1975年百老汇街的CBGB酒吧用于摇滚乐队的演出场所,从这里走出了许多出色的乐队和乐手。美国朋克的先驱之一Patti Smith便 是其中之一,她将摇滚乐的民粹主义与自己充满诡秘色彩的诗歌结合在一起。另一支称得上最纯粹的概念摇滚乐队是Ramones,他们的音乐吸收了重金属的节奏,追求音乐粗糙短小。他们的反叛思想对朋克摇滚影响很大。1976年Ramones出版了第一张专辑,在美国影响不大,却点燃了英国朋克之火,两个月后英国刮起了朋克旋风。
在曼哈顿出现的这些摇滚乐队尽管在商业上并无太大成功,但他们对社敏锐的触角,超前的意识以及良好的音乐素质,使他们的音乐引发和带动了当时某一流派或某种风格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