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科认识中的译名问题及其“解决”与选择
内容提要:
对于民族音乐学或音乐人类学及其他称谓的纠缠之起,是因为:1)对Ethnomusicology学科的理解不同,2)译名“民族音乐学”汉语字面指向被“误读”,3)“民族音乐学”与固有的“民族音乐理论”及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关系纠葛,4)Ethnomusicology和中国的“民族音乐学”本身存在的问题等,其争议30年来方兴未艾。为了促进学科健康发展,以免译名问题进一步滋生困扰和误解,本文通过问题的缘起与发展、焦点与症结的论述,促进对无为的“纠缠”有全面和深入的认识,并通过“解决”与选择的论述,即四方面和13条理由,充分论证了建议使用“音乐人类学”称谓的合理性。最后,作者指出,促使建构具有浓厚文化性质的音乐研究将是Ethnomusicology的终极目标,音乐人类学在不久的将来必将完成自己的使命,我们将迎接的是更为人文特征的音乐学。在这一层面和境界上,民族音乐学或音乐人类学(或其他) “殊途”同归!
关键词:
民族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Ethnomusicology、音乐人类学、人文特征的音乐学
引言
外来术语的译名从本质上讲是一个词语代码转换问题,也就是说一种特定语言中的符号移至另一种语言中,使之成为被移入的语言中可被同等意义理解的新符号。尽管这个符号在不同语言转换过程中,或者说在被理解和解读过程中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偏差”,但这些“偏差”只要不是文化或政治的原因,最终还是会消失和被校正的。因此,不管在哪一种语言之中,只要运用该符号的语境不变,其符号本身的指向和意义应该是不变的。
从理论上来说,上述的情况是一个比较理想,或者说是学术理所应当的状态。随着越来越开放的文化交流,外来学术的引入和借用日趋增多,同时学术译名的问题也变得更为复杂。也因此由于译名而引发的对所涉及学科的概念、范畴、性质等在不同文化语境中的不同理解和认识,以及中文译名字面指向不清或多解的问题等产生颇多争议,Ethnomusicology的译名便是其中之一。
Ethnomusicology最普遍接受的中文译名为“民族音乐学”。从直译或意译上来说,“民族音乐学”基本对应符合Ethnomusicology的含义。原本不应该有什么问题,一个英语词语符号能够对应中文中的词语意义,学界获得认可,大家的理解一致,译名的功能也因此完成了。但由于多年来,人们在理解上的双重、甚至多重不同:其一是对Ethnomusicology作为一门学科1本身的理解,其二是日语转译的“民族音乐学”汉语字面指向被“误读”,其三是对中文译名“民族音乐学”(包括其他各种称谓)所涉及的本土研究问题的认识,其四,是音乐文化研究属性的学科应该如何命名等,引起了自Ethnomusicology进入中国以来,对其译名、学科称谓、研究对象和范畴、学科属性,以及与固有的中国民族音乐理论的关系进行了一系列探讨,乃至争议,30年来方兴未艾。
本文在此的探讨无意对前人的研究进行是非评判。因为在这近30年来的讨论中,各种认识(包括赞同和批评)都有其必然的缘由,各种理解都有其自身的角度,各种译名和称谓也都有不同的学术立场。尽管每一次的争议都显得有些激烈,但每一次的讨论都对Ethnomusicology及其译名、学科都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特别是对其本土化学科属性和范畴的准确性指向所提出的众多中肯批评和建议,对我们的学术研究,特别是对这门外来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及其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所积累的本土化经验的总结,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促进学科更为健康地发展,以免译名问题进一步滋生困扰和误解,笔者就Ethnomusicology中译应为民族音乐学,还是音乐人类学提出讨论,通过问题的缘起与发展、焦点与症结,以及“解决”与选择,提出一管之见,求教大方。
一、问题的缘起与发展
自1980年“南京会议”正式启用了“民族音乐学.....”2称谓以来,不仅其作为一个学科概念和范畴问题引起了学者们的极大关注,同时也因为Ethnomusicology的“民族音乐学”或其他译名引发了很多讨论,较为典型的讨论有三次。
1、第一次讨论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
当时,先后有数位学者对Ethnomusicology的译名问题提出了不同见解。魏廷格于1985年发表了《对民族音乐学概念的思考与建议》3一文。同年,魏将此文重新标题为《建议用中国音乐学概念替代民族音乐学概念》,以摘登的方式发表于《音乐研究》(1985/2)。文章从Ethnomusicology的前缀词ethno-相关的Ethnology的学科译名的相关联系、Ethnomusicology的“非我音乐”研究属性,以及中国音乐研究的自身特点和文化背景等,“从世界音乐学的角度提出中国音乐学概念的逻辑根据”,建议用“中国音乐学.....”.概念替代民族音乐学概念。
同年稍后,乔建中、金经言发表了《关于Ethnomusicology中文译名的建议》4,两位作者对Ethnomusicology中文译名发表了新的见解。为避免概念混乱,统一和规范译名,他们提出用“音乐民族学.....”为妥,理由是:1)译名与英语的词序对应,2)区别于“民族音乐之学”的误解,3)符合构词法的逻辑和习惯。
1986年初,薛艺兵的文章虽然并未直接讨论译名,但与“民族音乐学”称谓有关。作者建议,与其说“南京会议”提出将“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改为“民族音乐学”,不如称“中国民...族音乐学....”倒也名副其实。5
同年稍后,卢光撰文就魏廷格以“中国音乐学概念替代民族音乐学概念”的建议提出了不同看法。文章从民族学、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民族学、人种音乐学.....等中英文互译出现的意义不对等问题,以及Ethnomusicology的学科特性和日本、香港音乐辞典中采用“民族音乐学”译名的做法,认为“中国音乐学≠音乐民族学≠民族音乐学”,从而建议Ethnomusicology的译名以“民族音乐学”为好。6
当年,杜亚雄也发表文章论及了Ethnomusicology的学科称谓问题。他明确指出,“民族音乐学不等于研究民族音乐的学问”,“民族音乐学不等于中国音乐学”,建议Ethnomusicology中译为“民族音乐学”较为妥当。7
1987年,魏廷格再次撰文对以上文章所提及的诸问题进行了回应。他指出,不仅只是“民族音乐之学”的误解与Ethnomusicology本意的“民族音乐学”之间引起“混乱”,“民族”一词本身就是指向不明,作者建议用中国音乐学替代的是非EML(Ethnomusicology)意义上的民族音乐学。魏廷格认为,卢文的观点是“中国音乐学……≠民族音乐学”,“理所当然地不同意‘用中国音乐学概念替代民族音乐学概念’”,这是忽视了我们这里还存在一个非EML的民族音乐学。接着,魏文指出至于Ethnomusicology的不同译名都各有其道理。因此,所谓的“中国音乐学”“妥帖”建议是在“尊重我国理论界原有实际的前提下,选择一个较少引起误解的译法。”同时,他还指出,“混乱”正趋于澄清,1986年成立的少数民族音乐学会和传统音乐学会正是在中国音乐学总概念下的具体化。8
同年,魏廷格还发表了《有关“中国音乐学”的误解兼及其他》9,对上述杜亚雄的讨论文章进行了回应,表示杜文对其以“中国音乐学”取代Ethnomusicology的建议是一种“误解”。他认为由于“民族音乐学”译名引起的字面指向和实际学科意义的双重含义,导致了“两种意...义.的民族音乐学” ..10.,“许多误会、误解、争议、争辩,实质上均由此而生。这就是‘概念的混乱’”。因此,他重申“中国音乐学”概念“顺理成章”。
2、第二次讨论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
虽然第二次讨论并不是直接针对译名问题,但是学者对“民族音乐学”的中国研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1992年,赵宋光在其《音乐文化的分区多层构成描述——关于音乐文化学学科建设的目标、方法、步骤的诺干建议》11一文的开头就设问:
我国的民族音乐学,现在处于什么样的研究发展阶段?对它可能达到的科学形态,现在可以作什么样的展望呢?
……在短短的几十年间,我国的民族音乐学已经超越了单纯形态学、工艺学的研究阶段,也超越了国外人种学音乐学。“民族音乐学”这词在欧洲语言中称为Ethnomusicology,Ethno-这词的原意是“人种”,侧重于体质人类学的研究,可见国外的民族学研究带有很浓重的人种学成分,影响所及,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也带有很浓重的人种音乐学成分。这种学科状态,对于中国各民族文化与传统音乐的研究恰恰是不适应的,因为在我国,民族特征的构成主要不在人种,而在语言、习俗、信仰,或者说文化形态、文化心理等要素,这些要素不属于体质人类学、人种学范畴,而属于文化人类学、语言学、民俗学范畴。因此,我国的民族音乐学在自己成长的早期就把那个ethno-跨越过去了,它从来没有经过人种音乐学时期,当它一旦从单纯形态学、工艺学水平上升到兼顾社会学、人类学的水平时,就具备了音乐文化学.....的素质。
1993年,萧梅、韩锺恩在著作《音乐文化人类学》提出了“音乐文化人类学.......”12的概念,也论及了Ethnomusicology中文译名所产生的不同学术指向问题,并讨论了当时“我国‘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文化地理学’、‘文化史’、‘跨文化比较’以及《民族音乐集成》、《民族音乐志》等为‘音乐文化人类学’学科建设准备了一定的条件。”著作中对于“音乐文化人类学”所涉及的各种问题,诸如“民族音乐学”、“美学”、“音乐文化人类学“的“元理论”逻辑前提、面临的基本问题、论域等进行了全面论述。
3、第三次讨论发生在21世纪以来的这些年间
新世纪伊始的2000年,杨沐在《漫谈音乐人类学的定义与范畴 》13中再次提及了学科称谓的话题。他是音乐人类学.....称谓的积极主张者,其先后有多篇文章讨论音乐人类学的属性及其与后现代文化语境的关系等。杨文在这篇文章中再次强调,就学科性质和内涵,Ethnomusicology称音乐人类学更为合适。
相隔5年之后,杜亚雄于2006年撰文明确指出,“民族音乐理论”不是“民族音乐 学”在我国的发展阶段14,从概念、范畴和性质几方面论述了二者的差异。文章虽然不是直接针对“民族音乐学”译名事宜,但问题的焦点依然是“民族音乐学”称谓所引发的。
2007年,孟凡玉在《音乐人类学的范畴、理论和方法》一文中论述到,“民族音乐学”成为了“研究民族音乐的学问”的经典“误解”,“而‘音乐人类学’概念相对而言比较清楚,比较准确地界定了学科的基本方法(人类学)和研究的核心对象(音乐),较少误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正确的名称15却不一定是最合用的名称。”16
2008年,连赟撰文论述了民族音乐学的历史演变、概念泛化及学科分野,特别论及了“民族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文化学”的关系。作者指出,“Ethnomusicology多名称混用的状况使得大家对该学科的内容、范围和研究方法等产生了模糊认识。”“少数高校同时招收民族音乐学和音乐人类学、音乐文化学等专业方向的学生17,这委实令人费解。”“学界对Ethnomusicology的学科概念和中文译名一直未能统一,这给该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18
同年,董维松在《中国音乐》上载文,他直接重提“民族音乐”及其学科名称问题19。作为当年最早论述“民族音乐学”20的学者之一,在这篇文章中论述了极为让人深思的问题。作者说,由于Ethnomusicology的“民族音乐学”:
使得“民族音乐”在学科名分下没有了它的位置、《中国音乐辞典》和1989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都没有收“民族音乐”这一词条。“民族音乐”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所有从事民族音乐研究教学和研究的人,都被说成是“你们是搞民族音乐学的人”了。不仅非专业人士这么说,有些专业人士也这么说。可是,这往往让人听起来(起码让我)很尴尬。承认是也不是,不承诺是也不是。像我这样主要研究传统(民族)音乐的人,是不被“民族音乐学”所承认的。……我自己也不想承认我是搞民族音乐学的人。
作者还提到,沈洽提出将“民族音乐学”称之为“文化人类学的音乐学.........”,而上海音乐学院招生目录将该学科称之为“音乐人类学”,以及杜亚雄提到“国际学界一直有人对Ethnomusicology这个学科名称不满意,所以不少学者用其他名称来替代它。”董先生特别论述到,“‘民族音乐学’是从日本引进的,学科的名称也是沿用了日语中这五个汉字(我看就...是这五个汉字惹的........‘.祸.’.把我们的思想和认识都搞混了.............,搞乱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