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族音乐理论研究为对象

(续前)

3.选择研究课题,要与主客观条件相适应。               

   由于不同选题者在个人知识、能力、志趣等方面各不相同,其工作环境与条件、学习环境与条件也各有差异,这样就决定了相关音乐事象的研究课题选择,还要与选题者自身所具备的主观和客观条件相适应才可能做到合适、恰当,最终才可能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不顾个人主客观条件或对个人主客观条件考虑不周全,在音乐学领域是导致选题失当,终而造成论文写作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笔者接触或直接指导的民族音乐学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而言,对主观条件没有认真分析和清醒估量的选题失误,在数量上占据有较大比例。因此,在选择研究课题之时,充分考虑自身所具备的主观条件,便成为避免选题失当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                                   

首先,选题要注意“扬长避短”。这就是说,要选择与自己专业对口的、研究领域熟悉且研究资料掌握较丰富的音乐题目,使自己的长处或特长,能在所选题目研究过程中得到恰如其分的发挥。每一个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都各有其“长”和各有其“短”,适宜别人选择的课题,不一定就适宜自己。中国有句谚话叫“隔行如隔山”,就包含着这一层道理。那种已经进入博士学位攻读阶段,还无具体学术专攻目标,还在考虑我该选择那一研究方向,或所选研究方向与本科和硕士阶段学有专长的专业无任何接续的学者,起步确实已经晚了,一般而论,其选题就很难做到实事求是、扬长避短了。

例如,同是民族音乐学专业、又同在一个班学习的两位博士研究生,一位过去在戏曲团体里工作多年,积累有一定戏曲音乐知识和技能,现在又进入更高层次的学习,他选择中国戏曲音乐中某一课题进行研究,就有可能在研究上发挥他的“长”处,使其研究获得较为满意的效果;另一位则对中国戏曲音乐接触不多,但却有较多民间歌曲实地调查经验,对民间歌曲及其理论有较多认识,他选择中国民间歌曲研究中的一个课题进行研究,则可能会发挥其长处,使这一研究课题能够比较须利地开展。

当然,以上的考虑,主要是针对研究选题首先需要出成绩、出成果这一前提而提出的要求,倘若选题者已经清楚地看到自身的“短”处,有意识地选择某些自己不够熟悉的课题来进行“抑长补短”的实习性研究,这也是一种无可非议的可取选择。这是因为这种选择的目的,已不在于要通过选题来体现新的研究成果,而在于要通过选题来进行自我知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以达到“抑长”和“补短”的目的,这就属于另外一种性质的选题问题了。                  

   其次,选题要注意正确分析和认识自身知识结构和研究能力,选择力所能及、与自身知识结构和研究能力相当的适中课题。过高地估量自己的专业水准和业务能力,不分析所掌握的资料涵量,“贪大求全”,“好高鹜远”,不切实际地选择太大、太难的音乐题目,是研究课题选择失当的又一常见表现。就笔者在音乐学领域接触到的一般状态而言,青年学者(特别是在校攻读学位的研究生),选题过“大”是一种通病,所以我们应当明白,在音乐学的科学研究中,提倡勇于进取和敢于探索,首先是建立在切合实际的科学知识积累和实际操作经验基础之上的,选题与自身知识结构和研究能力应当适应,这样完成起来才不会遇到太多困难和障碍。选题适中或略小一些,内容和结构容易把握,只要深入细致去做,也可能“小题大作”,有所创见,完成一篇很有学术份量或价值的论文。笔者曾经提到过的关于某一音乐品种或某一社区音乐的“微型调查”和“微型研究”,就属于这样的选题。                   

民族音乐学研究课题的大小和难易,要与选题者知识结构和研究能力相适应,作为一种明确策略和具体要求,莫过于高等院校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学术涵量的等级类分了。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制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学士、硕士和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须根据不同学位级别,在形式内容的涵量和理论阐述的深度上,已经构成由小到大、由易到难、由浅到深的三个级差。音乐学学士论文的选题,一般要求小一些、容易一些,理论深度也可浅一些;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要求相对要大得多和困难得多,而且要有比较深刻的理论阐述;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则大小、难易和理论深度适中,通常居于学士学位论文与博士学位论文二者之间。

总之,民族音乐学领域的学术论文写作选题,是一项需要深思熟虑的预前研究工作,对于选题者来说,切不可等闲视之。(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