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附件1)精神,我厅决定开展2018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高校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要求
已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可直接报送2018 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其中,部委属高校申报项目数不低于150 项,地方属高校申报项目数不低于100 项。
尚未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申报项目数不低于50 项。学校在报送2018 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同时,还需按《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附件2)要求提交工作方案,我厅将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后方可实施。
三、经费
厅属高校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省财政按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平均1 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5 万元/项的标准在生均拨款预算中予以资助;市属高校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地方财政参照省财政经费支持标准予以支持;部委属高校及民办高校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参照省财政经费支持标准自筹经费予以支持,如自筹经费未能保障到位,我厅将取消该校项目立项资格。
四、报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展报告
为促进各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总结和交流,教育厅决定开展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展情况调查。请各校报送上一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整体情况(包括整体概况、项目数量、组织方式、政策支持、实施成效等)和学校对省级计划项目的资助情况(包括资助额度、资助项目数和资助方式等)。
五、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
各高校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
六、工作安排
请各校于2018 年4 月30 日前将学校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资助额度、资助项目数和资助方式等正式行文上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2017 年工作进展报告、项目信息表(附件3)和工作方案(仅新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报送)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各校上报2018 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时需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排序上报,我厅将从本科院校项目中遴选不超过1/3 的优秀项目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联系人:高波,刘晋州
联系电话:028-86110643、86110894(传真)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 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信箱:scgjsysx@126.com。
原文链接:http://gjc.scedu.net/p/13/?stid=st_app_news_i_x63657844233940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