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校区图书馆全体党员同志开展专题学习)

                                                   (新都校区图书馆全体党员同志开展专题学习)


图书馆党支部于830日下午分别于锦江校区图书馆7楼会议室和新都校区1楼会议室,在支部书记宋显彪同志、组织委员赵红云同志和纪检委员毛立新同志的带领下,深入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会上,组织委员赵红云同志首先向图书馆全体党员同志宣读了学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专题学习的通知》,通知提及了此次开展专题学习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我省反馈意见时指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会质量普遍不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对《若干规定》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执行不严,因此,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十分有必要。接下来,党支部书记宋显彪同志和纪检委员毛立新同志分别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22条内容,并要求大家着重把握如下5个方面:第一,要严格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最终达到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第二,要准确把握对照检查的六个具体内容,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问题,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第三,要准确把握四个程序步骤,并及时做好会议情况上报、通报等工作。第四,要认真落实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加强对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第五,要准确把握责任追究办法。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召开、走过场的进行责任追究。

最后,图书馆党支部书记宋显彪同志称,我们支部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和学校党委组织部的程序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同时也要求图书馆全体党员同志在会后对上述规定继续加以巩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