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权力不被滥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宪法、监察法赋予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无论纪委还是监委,监督职责都处于基础性地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强化自我监督是我们党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的具体体现和鲜明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形成有力震慑,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开创了管党治党新局面,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就没有基础。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执纪又执法,必须依据党章党规党纪管全党治全党,依据宪法法律管好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监督的重点,既包括党内监督条例中明确指出的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等8个方面,也包括监察法规定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等方面内容。监督有力才能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就要严格审查调查,进而严肃问责处置。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重点强化监督职责,转变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创新监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在此基础上更加扎实做好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
要敢于监督,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抓监督要经常跟别人红脸,既要跟一般干部红脸,还要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红脸,都是得罪人的活,考校的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和担当。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越来越重视监督,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创造性地把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当战士不当绅士,敢于唱黑脸、当包公,不怕得罪人,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总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有效经验,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见人见事见细节,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起,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用到位,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用力、成为常态,督促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
要善于监督,在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上下功夫。监督工作的政治性、专业性都很强,必须练好内功、增强本领,精准有序有效开展监督。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8种本领,每一种本领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来说都很重要,都要深刻领会、切实掌握。具体到监督职责,还有一些能力上的具体要求。比如,提高近距离发现问题的能力,畅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把握人民群众的新需要新需求,提升情况收集、线索采集的质量;比如,练就敏锐、深透、能准确抓住问题要害的能力,根据不同地区、部门、领域的特点,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强化“靶向治疗”思维,把准关节点、要害处,做到精准发现、精准施策、精准解决;再比如,提高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开展监督的能力;等等。通过这些能力的提高,把监督工作搞得更加科学、严密、高效。
要坚守职责定位,不越位、不缺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做的是监督人的工作,干的是细活,不能任性、不能粗枝大叶,把对干部负责与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统一起来,把握权力边界和政策界限,讲究方式方法,既要有力度、又要重尺度,实现监督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要把纪委监委监督与党内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起来,构建一张严密的监督网,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防范一切病毒对党健康肌体的侵蚀,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保证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