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宗旨

为促进武汉音乐学院钢琴专业的基础教学和专题研究,加强不同专业学科的协同创新,激发钢琴专业学生的学习热情,为学生提供展示和竞技平台,特举办本次“古典钢琴奏鸣曲”比赛。

二、比赛组委会

主  任:彭志敏

副主任:胡军(常务)、苏斌、赵曦、张璟、胡杨、向菁

三、比赛评委会

主  任:赵晓生(协同创新中心特聘专家)

副主任:苏斌(常务)、王健、田园

委  员:钢琴系、演艺学院、附中在职钢琴教师

四、参赛对象

1、钢琴系研究生、本科生

2、演艺学院钢琴专业学生

3、附中、附小钢琴专业学生

五、比赛分组

1、研究生部:研究生一年级组、研究生二年级组;

2、钢琴系:本科一年级组、本科二年级组、本科三年级组;

3、演艺学院:演艺一年级组、演艺二年级组、演艺三年级组;

4、附中、附小:高中一年级组、高中二年级组、初中一年级组初中二年级组、初中三年级组、附小组;

六、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部分。

初赛:按照年级分组进行,与期末考试相结合,各年级组根据比赛成绩排名,并将成绩记入期末考试成绩;钢琴系研究生成绩记入学年考试成绩,本学期举办学年音乐会的学生(专业型)除外。具体比赛内容如下:

1、研究生:

两组均需完整演奏斯卡拉蒂奏鸣曲4首(同主音大小调各两组)

2、本科:

钢琴系一、二、三年级组学生完整演奏贝多芬奏鸣曲1首(Op90以前,含Op90);

演艺学院一年级组学生完整演奏海顿奏鸣曲1首;

演艺学院二年级组、三年级组学生完整演奏莫扎特奏鸣曲1首;

3、高中:

两组均需完整演奏莫扎特奏鸣曲1首;

4、初中:

三组均需完整演奏海顿奏鸣曲1首;

5、附小:

所有参赛学生均需完整演奏海顿奏鸣曲1首;

决赛:每组一等奖获得者参加决赛,附小、附中、本科学生完整演奏奏鸣曲1首,研究生完整演奏奏鸣曲2首(同主音大小调各1首)。

七、比赛时间

初赛: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6月29日(星期一)

决赛: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

八、比赛地点

初赛:另行通知

决赛:编钟音乐厅

九、比赛规则

1、比赛要求:比赛前1天,由评委会主任为各组随机抽取比赛演奏的内容(快、慢各一个乐章)。每人演奏限时6分钟,超过6分钟的由主评委叫停,被叫停者不影响比赛评分。

2、评分原则:采用“百分制”评分,保留一位小数点。

十、奖项设置

1、初赛中研究生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3名;本科生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8名;附中、附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2、初赛中各参赛组第一名获得者参加决赛,根据参赛作品的演奏内容从中产生4名特等奖(海顿、莫扎特、贝多芬、斯卡拉蒂作品各1名)。

十一、其他

本章程中的未尽事宜,由比赛组委会决定。

                               “古典钢琴奏鸣曲”比赛组委会

                                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201547

原文链接:http://ky.whcm.edu.cn/info/1002/1355.htm